公示信息显示,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27号)精神,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评选标准和原则,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天府旅游名牌”评选工作。第二批拟命名天府旅游名牌中包含10个天府旅游名镇、30个天府旅游名村、10家天府旅游名宿、10名天府旅游名导、9件天府旅游名品。
其中,天府旅游名村是根据《天府旅游名村评选管理办法》及评分细则,经村自主申请,县(市、区)政府申报和市(州)政府审查推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经资料评审、现场检查和综合评议等程序,从资源禀赋、乡村文化传承保护与转化发展、产品建设、住宿业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综合效益、品牌培育等8个方面组织评选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