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7日内有成都市等地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后满7天,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当日核酸检测)。
对7日内有成都市、广元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地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后满7天,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当日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对7日内有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双流区、武侯区、彭州市、郫都区、金牛区、大邑县,广元市利州区、经开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除高中风险地区外)实施三天三检不外出。纳入管理后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前,不外出,不聚集。日期计算:以抵达日为第0天,在第0天或第1天、第2天、第3天分别完成1次核酸检测,第3次检测结果阴性解除管控。
如您近7日内有省内其他地区旅居史,请您自抵内之日起,3天内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首次核酸检测需在抵内后24小时内完成,做好个人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