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隆昌市人民检察院对2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隆昌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人员到场监督。
本次公开听证的2起案件均是火锅店经营者将客人吃剩下的火锅锅底沥干,重新熬制成火锅老油,再加入其对外销售的火锅锅底中。
经鉴定,其熬制的老油含有合成辣椒素、二氢辣椒素、天然辣椒素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2家火锅店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隆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经营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认真分析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主观过错、持续时间、危害结果、获利状况、惩罚性赔偿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和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结果等细节问题。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听取案情介绍后,在综合评判案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后,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经听证,涉案当事人均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认真悔过,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基本民生,关乎社会大众切身利益。该案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用现实的案例向社会大众宣传法治,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面向社会公开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守护好人民舌尖上的安全。